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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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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章

他的聲音涼絲絲的,聽得顧明宣心裏也有點發涼:“哪個混蛋跟你說的?”

誰啊這麽嚇小孩子?

傅幸臣擡眼,眸子純凈:“橋頭說書的老爺爺。”

“那老頭肯定是瘋子,”顧明宣篤定地說,“以後他的話別信,不然小心做噩夢。”

“噩夢?”傅幸臣低低地重覆一遍,忽然輕輕笑了一下。

顧明宣很難形容那個笑容。

像是經歷過世間一切苦難,看過無數滄海成桑田,最後都成了一種遙遠的淡漠。

童聲輕軟:“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一場噩夢啊,老夫人。”

顧明宣不知道怎麽接口。

原書中傅幸臣的童年只在和女主的回憶時簡單帶過,顧明宣不知道傅幸臣被送到杜家時具體多大。但從小遠離家人,寄人籬下,還要保護一個比自己小幾歲的女主,那樣的生活顧明宣難以想象。

明明不是孤兒,卻過得像個孤兒。

明明是世家子弟,卻被當成下人奴仆。

而且作為男二,他就是為保護女主而生,處處護在女主前面,除了自身的不幸,還要為女主擋住所有的攻擊與惡意。

對他來說,人生真的就是一場噩夢。

顧明宣想拍拍他的肩,以示安慰。

手還沒到,傅幸臣便閃開。動作非常快,像是下意識。

應該被打怕了。

顧明宣想。

被虐待久了的孩子,看到大人擡手,第一反應便是想保護自己。

人的習慣不可能說改就改,顧明宣的手拐了個彎,拿起傅幸臣手邊的一塊糕點送進嘴裏。

她不知道怎麽安慰。他是一個小孩,但他所遭受的東西比她這個成年人要多得多。她能給出的安慰可能又蒼白又不符合他的溝通渠道。

而且心底裏總歸還是有個想法——算了,畢竟只是個紙片人。

她只好空洞地說一句“以後不會了”,然後改換話題:“小臣,你那時說小侯爺袖口有什麽東西?什麽黑乎乎的粉末?”

“我騙他的。”拋開了那個有點沈重的話題,傅幸臣的神情也輕松了一點,“我怕他把老夫人拉走,老夫人就沒辦法驗屍了。”

顧明宣心說難怪,她當時特意去看了,顧恩平的袖口幹幹凈凈,什麽也沒有。

“真聰明。”

傅幸臣:“老夫人,我能問您個事兒嗎?”

“嗯嗯,你說。”

“我的小兔子,還好嗎?”

書中只順帶一筆的事情,顧明宣哪裏知道?只能含糊答:“嗯嗯,應該還好吧。”然後一個勁往傅幸臣面前堆糕點。

可惜吃食分散不了傅幸臣的註意力,“老夫人,你知道那只兔子是什麽樣的嗎?”

兔子還能什麽樣?“就,白白的,眼睛紅紅的。”

傅幸臣聽上去很滿足:“真好,婉歌一定會很喜歡。”

顧明宣頓了一下:“……你沒見過?”

“沒有呀。”傅幸臣一臉天真地答,“我從來沒有見過小兔子。不過婉歌見過,她一直很想養一只。”

顧明宣:“……”

有點糟糕。

“小臣,我問你,你今年幾歲?”

傅幸臣的聲音脆生生的:“八歲。”

——也就是距離原書開篇還有十年!

她可得管住自己的嘴,不能亂七八糟什麽都亂說。

*

聶氏一向服侍周到,晨昏定省一日不缺。

晚上過來請安的時候,聶氏掏出朱砂紙符若幹,還遞過來一個銅制的八卦鏡。

“那貓死得慘,恐魂靈不安,老夫人金貴,貼上紙符,能保老夫人不被驚擾。”

顧明宣知道自己ooc了,聶氏怕是以為她被什麽東西奪了舍。

於是咳了一聲,挽回一下。

“蕓兒,我這樣待傅幸臣,是有緣由的。昨夜我做了一夢,夢裏有位白胡子老神仙,說我命中註定活不過今年,但若能得一位貴人化解,便能長命百歲。這貴人生辰八字極是特別,陰年陰月陰日陰時,四柱八字全陰,天生特異之體。”

後面這句倒並非胡謅,書中傅幸臣後來還靠這特殊的八字逃過一死,顧明宣很有印象。

如此有理有據,果然把聶氏糊弄過去了。

傅幸臣已經八歲,看起來卻跟人家五六歲差不多,顯然是營養不良。顧明宣讓人準上山珍海味,滿擬可以討得未來BOSS歡心。

結果傅幸臣只吃了一小碗飯就放下筷子說飽了。

拍馬屁計劃A失敗。

沒關系,她還有計劃B。

小孩子,要麽吃,要麽玩,總有一樣喜歡的。

第二天一清早,顧明宣便來找傅幸臣。

傅幸臣被搬到她的東屋,就在她房間隔壁。

顧明宣很有誠意地起了個大早,笑瞇瞇地來喚傅幸臣起床。

傅幸臣睡覺規規矩矩的,躺在被子裏小小的一條,起床後被子掀開一個角,仿佛直接疊成一個直角三角形。

顧明宣心說這孩子長大指定有強迫癥。

“我給你穿衣服好不好呀?”顧明宣夾著嗓子。

“不用。”傅幸臣說,“我會穿。”

他不單會穿,還穿得幹凈利落,連衣帶的褶皺都是平平整整。

顧明宣想起表姐家上小學三年級的外甥,一早上起來還要媽媽套上衣服,催促刷牙,然後推到餐桌前。

書中人物可就乖多了,自己穿衣服不說,連洗漱梳頭都是自己來。

“幸臣真棒!”顧明宣抓緊時間拍馬屁。

再一想,他打小沒人照顧,還要去照顧女主,難怪小小年紀就十項全能。

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啊。

“要在家吃還是出去吃呀?”顧明宣繼續夾。

她覺得一般小孩子都會向往外面的食物,但事實證明傅幸臣果然不是一般的小孩子。

“在家。”

兩人吃過早飯出t門。

夏天天氣炎熱,唯有清晨一點清涼時光,人們都是趁著這個時候出門,街上熙熙攘攘很是熱鬧。

顧明宣每個攤子前都停下來帶他逛。

只可惜傅幸臣明明是個八歲小孩,眼神卻像是八十歲老翁那樣古井不波,無論是草編的螞蚱還是紙紮的風車,沒有一個能讓他多看一眼。

顧明宣嘆氣。

真是遇到了很難討好的甲方啊。

“小臣你看這個怎麽樣?”顧明宣另辟蹊徑,拿起一個紮得很漂亮的絹紗人偶,“你說婉歌妹妹會不會喜歡?我們要不要買一個帶回去給她?”

傅幸臣擡眼看了一下,只是看的不是人偶,而是顧明宣。

她知道曾經那只兔子。

她以為他還是那個處處護著杜婉歌的傅幸臣。

她好像知道很多。

可惜那都是很遙遠的事情了。

他的眸子幽幽深深的,顧明宣總覺得看不懂這孩子。

不過這也正常,他本來就不是普通的八歲小孩。

傅幸臣沒有回答,反而問道:“老夫人,他們要一直跟著我們嗎?”

永寧侯的親妹妹、杜家的老夫人出門,派頭自然是十足的,除了聶氏並一些丫環婆子,護院便跟了七八個。

這還不算,還跟了四個捕快。

捕快們原本是兩個兩個地巡街,見了顧明宣在此,主動綴上來保護。

顧明宣懂,顧氏屬於是高級VIP客戶,必須竭誠服務。他們未必是想求著拍馬屁,更多是不想出亂子。

萬一永寧侯府出來的這一對老少出什麽事,這四個人工作就保不住了。

說不定連性命也堪憂。

因此就默許了他們跟隨。

此時甲方發了話,顧明宣忙問:“幸臣不喜歡嗎?”

“不是不喜歡,就是……他們為什麽要跟著我們?”

旁邊的攤販開口了:“小少爺不知道,咱們寧城有專捉小孩的妖怪,好多小孩子家裏人都不給出門了。小少爺還能出來玩,又有這麽多人保護,真真是天生的貴命,將來福壽無窮呢。”

這攤販腦子應該很靈光,手也靈巧,別人攤子上多半就賣一兩樣東西,他挑的兩只擔子上從撥浪鼓到絹紗人偶,不管男孩子喜歡的還是女孩子喜歡的,都應有盡有。

顧明宣心說這世上怎麽這麽多人喜歡嚇唬小孩:“哪有什麽妖怪?別胡說。”

小販有點吃驚:“老夫人,您是外地來的吧?不知道我們寧城的事兒?您瞧瞧,這麽好的天,外頭有幾個孩子出來耍的?”

街上人來人往,顧明宣本來沒有在意,這一細瞧才發現,還真是,幾乎都是大人,沒有幾個小孩。縱有,也是緊緊抱在懷裏,腳步匆匆,警戒四顧,好像生怕有誰會沖出來搶他孩子。

“這是怎麽回事?”

“您是不知道啊,這幾年,城裏接連丟孩子,丟的還都是像小少爺這般大小的,小的五六歲,大的八九歲,隔三岔五就丟,怕是丟了好幾百個。官府半點法子也沒有,孩子找也找不回來,壞人也摸不到半片衣角。唉,可苦了我們這些做小本買賣的,小孩子不出門,一個月也開不了兩回張,家裏都快揭不開鍋了……”

顧明宣原本還在想,捕快在邊上呢,這人怎麽這麽大膽敢議論案情,現在懂了,原來一切都是為了賣貨。

她讓人付錢,買了兩只人偶。

小販歡天喜地,讚頌之言,不絕於口。

“老夫人休聽他胡言亂語,確實是有孩子走失,但哪裏能有幾百個?”捕快中有一人身材高大,看起來像是領頭的,走上前為自己正名,“本城在知府大人治下一向太平,此時又有我等護衛,老夫人與小少爺不必憂慮,安心逛街就行,包管無事。”

如果是主角在此,馬上就可以開啟一個找孩子副本。

但顧明宣不是主角,她只是一個想要守護自己退休生活的社畜。

“那你們真是辛苦了。”顧明宣很客氣地說,“我們這就回去,你們忙你們的去吧。”

看著四人大熱天依然在巡邏,還給了賞錢。

丟孩子的案子十分奇詭,孩子有的是在外面“走失”,有的是在家裏“走失”,全程沒有半點動靜,悄無聲息地就不見了,從此再摸不到半點蹤影。

於是民間漸漸流傳出“妖怪偷小孩”的說法。

找不到目擊證人,現場也沒有留下任何線索,捕快們毫無頭緒,無從下手,無法取得進展,挨了不少板子。

得賞倒是頭一回,都楞住了。

“天氣熱,喝碗冰飲子吧。”

顧明宣找工作時處處碰壁,送過外賣,當過跑腿,在37度高溫下扮過玩偶,很知道大熱天幹活多辛苦。

“謝老夫人!”捕快們在後齊齊鞠躬,齊聲道。

顧明宣下意識想鞠回去說不用謝,然後才想起自己此時的身份,便很有威嚴地點了點頭,然後把兩只人偶都遞給傅幸臣:“天熱了,我們也回吧,好不好?”

嘴裏是問好不好,腳下已經往回走了。

傅幸臣拿著那只人偶,眼底掠過一絲厭惡,把它交給身邊的丫環。

顧明宣很快註意到了:“不喜歡嗎?”

傅幸臣答:“不是,我怕弄臟了。”

顧明宣很欣慰,總算是投中了所好。果然女主就是男二永遠的弱點。

為了好好逛街,顧明宣特意沒有坐馬車,這會兒開始後悔,她高估了自己的身子板,這才逛了多久,兩腿關節就隱隱作痛,想找家店歇歇腳。

沿街兩邊店家生意興隆,有一家老板娘嗓門特別大,老遠就聽見她在罵人。

“要死就死遠些,別喝死在我店裏!誰跟你熟,統共就喝了幾回酒,還欠了二兩三爭銀子!你這狗屁倒竈的假道士,給我滾出去!”

一個醉醺醺滿身酒氣的男人就被轟了出來,仔細一瞧還是個道士,一身道袍都被扒了,頭頂的道冠還牢牢地扶著。

聽老板娘的前期播報的意思,是這人窩在酒館裏喝了一宿,夥計清早開門才發現。

“道爺喝你兩壇酒怎麽了,道爺又不是付不起錢,至於扒人衣裳嗎?!招呼人喝酒的時候甜言蜜語,沒錢了就翻臉不認人。”

道士理雖虧,氣卻不餒,雄糾糾反擊,“等到我靈山教名揚天下,你這裏少不得要掛塊牌匾,上書‘玉虛道人飲酒處’,白便宜你們了!”

回答他的是一頓痛罵,外加一只扔出來的繡花鞋,正中道士臉頰。

道士不僅不怒,還嘻嘻一笑,“瞧不出來,老板娘腳還挺小巧。”

老板娘拖著掃把就出來了,道士扔了鞋便轉頭狂奔,要不是護院機靈攔著,差點兒就撞上顧明宣。

顧明宣呆在當地。

書中男女主定情的副本,就是在靈山教。

那時候靈山教已成規模,教主自稱玉虛仙人,通天地,擅仙法,信徒無數。時值天下大亂,靈山教也扯起一面大旗,男主前往平亂,和女主被困在靈山教的祭壇密室裏,中了某種特殊藥物,然後做了一些醬醬釀釀的事情,引得評論區一片嗷嗷叫。

玉虛仙人就是個愛弄玄虛的紙老虎,男主一發威,他立馬跪地求饒,幹脆利落地成了男主的小弟,混入主角團中,成為一個插科打諢的角色。

這會兒玉虛道人還沒有變成仙人,被護院攔住之後,正要說話,忽然間視線落到了傅幸臣身上,立馬眼放精光。

“無量天尊!”玉虛道人站定,正正不存在的道袍,扶了扶好不容易保住的道冠,豎掌一禮,“這位小公子當真是冰肌玉骨,通體仙緣,一看便知稟靈氣所生。我教遵太乙天尊法旨尋覓轉世聖童。小公子骨骼晶瑩,與我教大有緣法,可願隨我去靈山修行,去那升靈大典上試一試根骨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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